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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我所律师代理的首起涉“梨园春”著作权侵权纠纷顺利结案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量:4100
2015年11月23日,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冯俨祯、韩萌律师代理的原告石磊与被告河南电视台著作权侵权纠纷顺利结案。本案原告石磊先生是我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剧作家、戏剧新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创作完成了《寻儿记》和《义烈女》戏剧作品,是上述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被告河南电视台下属“梨园春”栏目享誉全国,但是其组织的演出活动,未经原告同意,多次使用原告的上述作品,且未为其署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这是我省首起涉“梨园春”著作权侵权纠纷,经本所律师多次分析、论证和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诉讼压力之下,被告同意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至此,原告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本案的顺利结案,也有利于豫剧文化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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